山东理工大学对范源庆虐猫行为处置不当,已被正式投诉!_观海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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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对范源庆虐猫行为处置不当,已被正式投诉!

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区 2020-04-28 2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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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17日),有市民自发来到山东省教育厅,对山东理工大学对范源庆违法行为处置不当的事实,进行了正式投诉!



山东省教育厅信访部门非常负责,认真接待了来访群众,听取了相关意见,对材料中所述教育厅电话接访人员态度问题、山东理工大学电话接访人员的态度问题、不负责任的态度及推诿情况,他提出请进一步提供详实的补充证据。

现征集:过去一周内大家打电话给该校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各种,越详细越好!请联系天使动保微信客服(天使动保,hahadoge),由志愿者统一汇总整理,然后转给山东的伙伴,由他们二次补充提交到省教育厅。

山东的网友朋友们,辛苦了!


同一天,北京的网友们来到教育部和山东省驻京办,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表达了同样的诉求!





北京的网友朋友们,辛苦了!

接下来,我们期待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启动调查程序,给公众一个回复。

山东理工大学,如果说处置类似事件经验匮乏、认识不够、站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以及危机公关能力弱薄弱,应当在此事中汲取深刻教训,端正态度更好为教学、为学生服务。同时此案也是其他高校借此学习的典型案例。


附:举报信正文(相关附件略)


关于山东理工大学对范源庆违法行为纪律处分不作为举报信


尊敬的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  

现就山东理工大学在对待该校大四学生范源庆虐猫事件处理过程中,违反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该生的处理适用相关规定错误、未能使该生受到应有的纪律处分一事,向教育部提起举报。

据报道,山东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大四学生范源庆,以极其残忍变态的手段虐杀流浪猫,在猫尚存活的情况下,剥皮、掏肠、挖眼、拔舌、开水烫身、电钻爆体爆眼、火烧猫身、电击等,两个月内致80只猫受尽惨无人道的虐待而死。该生还将虐杀过程拍成视频,通过微博、QQ等社交平台传播并贩卖、牟利。该生对自己行为确认。

事件曝光后,4月9日山东理工大学官方微博称学校高度重视,已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广大网友致歉。


随后范源庆称将自己发布在微博上的相关视频全部删除,后又发布一封“致歉书”。


       由于该生行径实在过于恶劣,公众一再要求对该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予以处理,而该校一味推诿袒护,该校电话接访人员态度恶劣,回避关键问题。4月15日晚,在网络不满舆论的浪潮下,该校在官方微博发表《关于对范源庆虐猫事件的处理公告》,声称“依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范源庆予以退学”。



我们查阅了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手册》,除了《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手册中还有《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理工大学章程》、《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等一系列关于学生纪律要求的规定。按上所有规定,都要求高校学生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例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2条:学生不得有......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第47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范源庆的恶劣行为完全适用上述规则内对应的“开除学籍”处分。 

毫无疑问范源庆的行为不但违反校纪,并已触犯法律,我们已经多次通过各渠道提供给该校相关法律法规供其参考,相信该校也有精通法律的专家顾问。该学生触犯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如何依法举报),其中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宣扬恐怖暴力,更是《反恐怖主义法》的严厉打击对象。

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连续打击非法传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视频的行为,有很多案例(相关案例),对此类行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范源庆已被警方传唤,相关问题正在警方调查中。其行为极其恶劣,在公众中造成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难道这样的行为,够不上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的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来处理,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来处理?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山东理工大学违纪处分规定,对纪律处分规定是相同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5种。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认为,“对于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对于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对于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均应开除。

范源庆的行为不仅仅是虐杀小动物,还制作视频通过网络贩卖获利,很可能是暴恐黑色产业链的组织成员,情节十分严重、性质极其恶劣,在两个月内虐杀80只猫,是近年来此类违法行为中最为严重的恶性事件,其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为什么该校没有按照纪律处分规定,对其进行处分?1-5档的处分方式,该校没有选择任何一档对其处分。难道对其应该“一退了之”,违法违纪行为不予追究?

退学在法律性质上不是纪律处分,这是明确的。如若无一纸处分记入档案,对范源庆将来继续求学的学校、求职的单位来说,均无警示意义和道德考量,会严重影响其周围的安全,造成工作、生活环境的安全隐患。我们认为,该校在范源庆问题的处理上,适用法律规范不当,没有及时制止违法,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给学校带来恐慌不安的网络环境,给学校声誉带来负面评价,应当予以问责。

而当我们将此事反映至山东省教育厅,接电话的同志态度也极其恶劣,推诿,说他们不管,让去找学校,挂电话。这样的态度,是我们的教育管理机构对待民众信访应有的态度吗?我们举报学校问题,也去找学校吗?

我们认为,该校选择性适用法律规定,未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范源庆进行纪律处分,客观上造成了包庇违法行为的后果,给学校声誉进一步扩大了负面影响。该校错误行为应予以纠正,并对其中主观故意的渎职、不作为、给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负责人予以问责。

我们想请问教育部,请明确答复:

退学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是否记入档案,是否在档案中注明真实原因?是否可以通过考试重新入学?

为什么该校对范某不予开除,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教育部作为全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敦促山东省教育厅调查该校存在问题,纠正错误,问责相关责任人。

我们也同时建议教育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高校及地方部门的信访业务水平。

以上诉求,请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予以正式回复。


**市民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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