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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不能对虐宠的人和事无动于衷

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区 2020-04-23 10: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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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这样一种感受:盛夏中的八月,正午直射的阳光把路面晒得滚烫,空气也在高温中蒸腾着摇晃。


你躺在路边,一阵剧痛从你的左肘传来直击你的大脑,你尖叫着却难以动弹。


你感到比气温还要滚烫的液体从你左肘的缺口中喷涌而出,接着是你的右肘、你的左膝盖、你的右膝盖……


你已经听不见自己疼痛的嚎叫,在如火的烈日下,你却感觉浑身冰凉。


幸运的是,这样的痛苦没有发生在你身上;不幸的是,这样的痛苦真实发生在它身上。


暴虐的伤口,不断出现在它们身上


重庆沙坪坝,一只中华田园犬被砍断四肢扔在烈日下暴晒,志愿者赶到现场时,发现狗狗已经死亡,随后哭着将其掩埋。


志愿者称狗戴着脖圈可能是家养狗,当时就已报警,但由于周边监控没能拍摄到案发现场,目前仍在寻找肇事者。


▲ 重庆沙坪坝虐狗事件


然而这样的事件,从未停止过:


■ 2016年,一段事发山东威海的“虐狗”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一辆行驶中的越野车尾部系上绳子拖拽着一只狗。


行驶一段距离后,遭拖拽的狗停止奔跑,被拖行在道路上,身后留有清晰血迹。


最终,犬只遭拖拽致死。数小时内,当事车主的姓名、电话、就职的公司,再到家庭地址和家庭成员等信息在网上一经曝光随即被大量转发。


▲ 山东威海狗狗被拖拽致死事件


■ 2018年广州一则男子在阳台打狗的视频在各大社交媒体曝光,引起热议。


事发当天仅因为心情不好,男子在自家阳台持硬物暴打一只银狐犬,引发业主上门劝阻。


宠物保护组织与男子邻居在与男子交涉后将银狐犬送至医院治疗,紧急抢救回犬的性命。


▲ 广州阳台虐狗事件


■ 2016年“深圳一男子虐狗”图片在网络传开,图片显示一名男子向网友发了多则小视频,其中一则视频里的阿拉斯加狗蜷缩在房间角落,墙壁上全是血。


王某平以电击、铁棍殴打等残忍的手段对其进行虐待,十分血腥。网友问其为何要这样做,王某平回答了三个字“好玩嘛”,并且说自己已经虐杀了50多只狗狗。


▲ 深圳男子虐狗事件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通过网络传播,往往会形成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网络舆情,引发关注与讨论。


但不得不承认,这类事件每隔一小段时间就会有新的出现,人们在一阵喧嚣和义愤填膺之后,就将这些承受了痛苦的生命忘却,将注意力转向下一个新闻中。


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以往被时间和空间遮掩的暴行,在人人拥有的手机镜头下无处躲藏。


这些曝光引发了社会严重的不满情绪,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暴力对抗现象。


“虐待动物”事件,也引发了公众的热烈讨论。


一方面,有人认为这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和个例,大肆宣传未免小题大做,就像广州虐狗事件中,暴打银狐犬的男子认为“这是他的狗,他想怎么训就怎么训,平时也是这样跟它‘玩’的”。


或者像曝光尼泊尔驯兽师虐待大象的视频中,拍摄者问驯兽师“你知道大象也会很疼吗?”


驯兽师冷漠回答“它们只是大象。”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认为,虐待的主观恶性很大,如不重视便很可能衍生出更大的恶性案件。


虐待动物的进阶模式就是施暴于人


大量研究证明,虐待动物与对人类的暴力犯罪有直接联系。


外国学者曾做过一项调查,调查显示折磨和杀害非人动物这种行为,会使人类对人也相当程度的冷酷无情。


那些折磨或因毁坏下等造物而高兴的人,不会有很大的同情心或者对他们的同类友好。


世界反家暴联合会曾在50所反家暴庇护机构做过一项问卷调查,50个庇护保护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


85.4%的受庇护妇女和63%的受庇护儿童反映家中动物受到虐待,83%的庇护保护机构员工反映庇护案件中会同时出现家中动物受到虐待的现象。


在美国联邦调查局用计算机分析连环强奸犯和连环杀人犯时,发现这些人通常都会具备一个共同点:曾虐待动物。


于是,故意虐待动物被作为衡量严重心理问题的重要指标,被《标准精神疾病诊断治疗手册》作为判断精神疾病和情绪控制失调的诊断标准之一。


联邦和各州监狱,以及精神病犯罪研究机构统计数据显示:几乎所有暴力犯罪人在童年都受过虐待,其中70%以上都是从虐待动物开始他们的暴力行为。


一些美国未成年犯罪的案例中,罪犯存在虐待猫狗的行为:


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连环杀人犯,同样也存在虐待动物的前科:


▲ 杀人犯、食人狂Jeffrey Dahmer


美国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食人狂Jeffrey Dahmer从小就开始对小动物展现出“特别”的兴趣,从昆虫到猫狗,从肢解尸体到活体虐杀,Jeffrey Dahmer从小就积累了杀害动物的经验。


▲ “波士顿扼杀者”Albert DeSalvo


杀害了13名妇女的“波士顿扼杀者”Albert DeSalvo,童年时就喜欢把猫狗囚禁在盒子里,再用箭射杀它们。


▲ 美国连环杀手Ted Bundy


美国连环杀手,兼窃贼、绑架、强奸及恋尸狂Ted Bundy,身兼30余起命案,在采访中他对自己热爱家暴、虐待宠物的祖父表示了高度尊敬和认同,并从虐待动物开始走上自己的犯罪道路。


连环杀人犯不是一天炼成的,他们需要长时间练习、学习、熟悉施暴的手法,不会说话也不受法律保护的动物们,就成了他们最佳的练手对象。


人是一种不断进步、喜新厌旧的动物,任何事物时间久了就会腻,虐待腻了就可能变成杀戮......


在心理学家的研究中发现,这些由虐待动物发展到在人类社会中进行暴力犯罪的人,很大比例都有“反社会人格”,这在我们之前的文章中也曾与大家讨论过(具体戳这篇:恶魔可能就在你身边——学会辨别和远离虐宠者)。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无法忍受“虐待”——这一违背人类良知的恶性。


法律是最有力的保护


早在19世纪初,英国就有人提出禁止虐待马、猪、牛、羊等动物的法案。


当时这项提案没有被下议院通过,还被有些人嘲笑。


但是到1822年,英国人道主义者查理·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法令”在英国国会顺利通过,这就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对人类虐待动物的法令,被称为《马丁法》。


随后,法国也在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反虐待动物的法案。


1866年美国驻俄公使伯格曾目睹马被马夫毒打而痛苦万分,伯格认为残酷地对待活着的动物,会使人道德堕落,一个民族不能阻止其成员残酷地对待动物,也将面临危及自身和文明衰落的危险。


▲ 美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官网页面


在他的努力下,美国迅速成立了“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并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


截至目前,包括一些非洲国家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出台了反虐待动物法案,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都制定了防止虐待动物的基本法或一般法。


世界各国对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制裁的一大趋势是日益加大法律制裁力度,从行政处罚进入刑事责任阶段,对动物的反虐待逐渐进入实质保护阶段。


以自由刑的引入为例,亚洲的韩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走过了一条从防止虐待动物立法中没有有期徒刑刑事责任到引入有期徒刑刑事责任的过程。


目前,对残酷对待动物行为的有期徒刑惩罚的最高刑期,韩国为1.5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1年,欧美更高,如法国和德国的相关监禁惩罚最高为2年和3年,美国个别州甚至达到4年。


此外,还有罚金制度也比较严厉,对残酷对待动物行为的最高罚金,韩国为1500万韩元,日本为300万日元,台湾地区为100万台币。


但我国防止虐待动物现行法的最严重缺陷是立法理念落后,至今没有一部防止虐待动物的基本法或一般法,防止虐待动物处于大面积法律缺位状态,导致法律规制的空白。


社会上普遍缺乏动物保护的意识,法律法规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出现了需要公权部门进行裁断执法的事件时,大家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没有对应的处罚机制。


各地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中,很多都有关于禁止虐待犬只的条例,如: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养犬人……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虐待犬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规定:领养人不得销售、屠杀、遗弃、虐待领养犬只。未明确违反后如何惩罚。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养犬人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但这些《养犬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条例,不能制定拘留权,因此是不能处罚狗主的,公安介入虐狗行为的权力是有限的。


至于“没收犬只”,犬只属于公民私有财产,除非有狂犬病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否则公安部门是无权带走的。


所以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动物保护法》或《防止虐待动物法》,缺少一部可以统领全局的防止虐待动物基本法对其法律宗旨、原则、人物、保护范围、使用范围和例外,一系列基本制度和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等进行系统、全面的规定。


在无法可依的困境中,人们面对令人发指的动物虐待事件,除了愤怒地在网络上对“凶手”们进行口诛笔伐,似乎找不到更有效的方法。


而在现实生活中,就如同开篇重庆的田园犬事件里所发生的,人们即使知道施暴者的线索,也不愿意公布出来,害怕得罪这样的“邻居”,给自己招惹麻烦。


难道除了坐等有朝一日突降一部能够震慑住一切暴行的法律,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吗?


法律缺位,我们如何阻止暴行?


虽然能做的还非常有限,甚至得不到公权力的支持,但我们依然能尽一些微薄之力。


❶  不传播血腥画面


许多这样的事件会被发布在网络上,在大家义愤填膺转发抨击的时候,我们建议最好不要直接将残忍的画面和视频转发出去。


虽然这样的画面极具冲击力,但也无法唤起没有共情心的人的同情,甚至可能引起某些人的兴趣,让他们进行模仿犯案。


即使是警方侦办的暴力案件,在向社会公布案情时,也不会详尽描述犯案的过程与手法,也是为了避免模仿的发生。


❷  理性抨击与评论


在大部分与宠物、动物有关的社会事件的热帖中,持不同观点的人群常常在评论区里展开论战,有时充斥着争吵与谩骂。


在有的案例里,事件相关人会被网民“人肉”、“网暴”甚至演变成社会冲突。


在得不到法律支持时,当矛盾被激化,激进的动物爱好者们会成为众矢之的,被认为是“激进”的不稳定因素,被扣上“狗粉”“猫粉”的帽子。


非但不能为动物们谋求应有的权益,还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让人权与“动物权”更加对立。


因此,当我们遇到这类热点,无论有多么痛心,也尽量保持理性,力求真相,不要让情绪被带着走。


争吵与谩骂解决不了问题,一时一刻的热度也会转眼就被人遗忘,坚持理性地探讨解决之道,才是面对一波又一波动物热点事件的正确方法。


❸  勇敢检举,积极救助


当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动物虐待事件时,如果我们能够勇敢地施以援手,也许就能救下一个可怜的小生命。


这很难,但不是不能做到。


阻止虐待,并不一定只有正面冲突的方式,可以报警或寻求他人(比如社区管理),比如文章开头广州事件。


虽然报警后警方并不能惩处施暴人,但给了救助者时间,让施暴人停止施暴并将受虐的动物送医。


在没有法律支持的救助中,惩恶扬善也许很难达成,但能救回弱小的生命,值得我们鼓起勇气。


❹  防范施虐者


虐待事件发生后,对施虐者进行辨认、防范,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动物虐待的再次发生,更是要防范这些暴虐之人施虐于人。


当我们身边如果出现了虐待动物的人,每个社区的成员都要警惕起来,告知家中的孩子不要与他们交往,提醒周围的人对他们进行防范。


2018年,武汉某高校学生使用弓箭射杀校内流浪猫事件引人关注,最后学校的处理方式是将这名学生退学。


这是一种惩罚更是一种保护,如果留有这样一个残忍的人在学生中间,是对其他人的不负责任。


当法律无法惩罚这些虐待动物的人的时候,我们的社区、单位、学校应当对这些人进行标识、隔离,以保护其他成员的身心安全。


❺ 每个公民都是促成反虐待动物法令的重要力量


一部法令的诞生,需要整个社会的发声和推动。


我们作为这个社会的一员,对于促成反虐待动物法都是重要的一份力量。


在笔者找到的资料中,早在2007年就已经有人大委员在两会上提议为动物福利立法,虽然提议未被通过,但几乎每一年都会有新的提议,这说明反对虐待动物的声音并不是没有人听见,而是需要更大的支持。


2017年,首部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承担主要起草任务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与各有关部委、动物保护组织代表以及法学专家见面,这部法律的主要起草者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说:“单纯的道德谴责解决不了中国一再发生的虐待动物问题,需要一部反虐待动物的法律,已成为各方人士的共识。”


每一位关心动物生命和生活质量并为之努力的人们,请相信你们的善良不但将为动物朋友们带来一个更安全、和谐的环境,让我们的心灵不会深陷黑暗,也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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